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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按揭贷款怎么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探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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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按揭贷款怎么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探讨

* 来源 : * 作者 : * 发表时间 : 2023/10/23 1:19:00
河北律师:   1、婚前买房,婚后还按揭款。如果是夫妻1方婚前购买的房屋,婚后还了部份按揭,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,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,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。?   2、婚后购房,共同还按揭。这种情况下,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,1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,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,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,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。   3、婚后以1方名义办理按揭。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,以1方名义办理了按揭,由1方偿还贷款,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,如果没有特别约定,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1方名下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   4、婚后以婚前个人财富购房。这种情况下,该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财富来进行处理,但是处置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。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4000 110 148或咨询霸州市婚姻家庭律师:刘珍珍 扫描下方2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  相关阅读:   离婚诉讼中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  霸州律师: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,在寸土寸金的上海,房屋尤显重要。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,法院1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: (1) 孩子归谁抚养。1般情况下,孩子归谁抚养,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; (2) 照顾无过错1方。比如,另1方有婚姻法4……[更多]   诉讼离婚的费用缴纳   上海律师: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,由原告预交。预交确有困难的,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,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,或者申请缓、减、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,按自动撤回起诉……[更多]